中央政府正在慎重考慮以增加現金補償(cash compensation)的方式,作為砂州政府要求提高石油開採稅至20%的替代方案,同時也不會設立主權基金(sovereign fund),而有關資金將會通過發展計劃來下放。砂州首長丹斯里阿德南今日在州議會進行部門事務總結時,宣佈這項消息。他也宣佈,國油也已經同意砂州政府的要求,並答應在以下5個關鍵領域合作,以改善及提升砂州人民的生活水平。
1.在大馬液化天然氣第四廠(MLNG 4)予砂拉越10%的股份、LNG 1的5%、LNG 2及LNG3則是10%;
2.每天撥出2億8千萬標準立方呎每天(mmscfd)的天然氣予電力及非電力領域;
3.撥出價值至少21億令吉合約予砂拉越公司,而這將會每年增加,國油將會在古晉、民都魯及美里成立公司,作為執照及合約事宜,以處理執照及競標事宜,並允許與砂州承包商註冊單位的承包商參與符合國油需求的標價;
4.在5年內撥4億2千萬令吉,作為教育及技術培訓的資本及營運開銷
5.5年內花費至少5千萬令吉履行社會企業責任,以從事社會計劃、緊急救援以及環境計劃,州政府及國油將會合作鑑定適合的社會企業責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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