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amis, 11 April 2013

民联雪州政府的女议员没有积极争取平权


说好的两性平等目标呢?为何民联雪州政府的女议员没有积极争取平权?为何当了高官就迷失了方向?

20081027日,雪兰莪州务大臣卡立委任刘秀梅出任雪州经济发展局代总经理(Acting General Manager)。刘秀梅是雪州发展局管理层中的唯一的华裔职员,她已经在该局服务 35 年,其中 11 年都是担任副总经理,掌管企业及财务部。
 
当时的雪性质议员哈山阿里也公开反对,同时就此事与大臣会面,强调伊党将协助寻求更适合的人选。于是,大臣接受伊党的建议,指刘秀梅只是暂代,也许几天后或几个星期或换人。
 
2008111日,大臣召开董事会作出新的决定,即刘秀梅保留副总经理职,并兼任代总经理(Covering General Manager)。112日,大臣宣布新总经理人选肯定将会是土著。200921日,来自商界的奥斯曼奥马(Othman Omar)出任总经理一职。
 
民联此决定实质上已违反宪法第8条(2)项,即公家机构不得作宗教、种族和性别歧视的规定。行动党无法制衡伊党一党独大的局面,任由伊党左右政局,并轻易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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