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nin, 4 Julai 2011

净选盟列非法组织


内政部通过社团注册局,以推翻政府为目的等的三大罪名,宣布从71日起,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2.0(净选盟)为非法组织, 不干净与不公平的非法组织。这是继内政部将该非法组织所号召的集会列为非法集会,并一连串禁止净选盟衣服,或含有煽动和教唆公众参与大集会的物品后的另一大动作。社团注册局总监发文告表示,根据内政部的调查显示,非法不干净选盟已做出三项煽动和破坏国家形象等行为。因此,该局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5条文,宣布净选盟是违反法律的组织。

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净选盟2.0犯下三大罪名:
一)过于积极,扰乱民心,引起多元种族的不安
二)散播怂恿人民造反的传单,旨在推翻政府
三)活动破坏国家形象与名誉、打击社会治安、冲击国家繁荣、动摇国家主权、影响多元种族的和谐生活

内政部因此已于昨日援引该法令第5条文,把净选盟2.0列为非法组织。选委会副主席之前已挑战,净选盟注册成为政党,以在来届大选检验民意,而不是走上街头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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