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u, 6 Julai 2011

净选盟仍然非法

尽管净选盟2.0已觐见国家元首,并且同意改在体育馆内举办大集会,但内政部长仍旧不改立场,坚称净选盟是一个非法组织。没人能凌驾法律。国家元首会晤他们后,不代表他们就不是非法了。这意味着,较早前以各种形式,包括身穿净选盟黄色T恤被捕的人士,依然会遭法律对付。只要它仍是非法的,任何与非法事物有关的行为,依旧受到法律约束。他们并非只能身穿那件T恤来表达诉求。他们应谈比这个来得更宏观的自由与公平选举,这也是政府想要的。如果他们要在体育馆内集会,为什么把印有特定字眼的T恤变成一个议题?他们不要转移视线,请专注在他们所争取的核心课题,就是自由与公平的选举。询及净选盟早前已驳斥本身不是非法组织,希山慕丁说,总检察署将针对此事发表文告。他始终不愿正面回应,政府是否保证净选盟必定能取得集会准证,反而只说,“先看他们申请了再说。”他指出,他们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来申请准证,而不一定要利用“净选盟”的名堂。 “这全都是推测,除非他们申请集会准证,否则我们什么都不会知道。”不过,若净选盟能取得集会准证,那集会者在体育馆内“随意大声呼喊”都没问题。而若净选盟申请准证,警方将考虑他们的申请。他们越快申请,警方就越快可以处理。虽然净选盟今早表明,不会申请体育馆集会准证,但希山慕丁却不认同该联盟这项决定。 “总警长在昨天发表的文告已说得非常清楚,注明必须在《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下申请准证。”无论如何,他指出,政府总算达到阻止街头示威的目标,也为集会者提供在体育馆集会的替代方案,事情已走向正面。他也促请,外国非政府组织能正面看待此事。如果他们仍视这为镇压行动,那他们就是存有偏见、偏袒和对政府不公平。他也警告,若有人坚持在79日当天走上街头示威,那将是一种叛君行为。第二,这是违法的,警方将对他们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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