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asa, 14 Oktober 2008

原来。。。刘天球的严惩承诺只是空头支票!

雪州州务大臣卡立宣布接受安邦再也市议会的拆庙解释,决定让早前被令停职查办的市议会副主席哈密复职,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9月10日,安邦再也市议会在毫无预警下,强行拆除一间拥有50年历史的兴都庙斯里玛哈卡里阿曼(Sri Maha Kaliamman),引起哗然。市议会执法官员在未搬迁有关庙宇之前,采取蛮横行动,强行拆除该庙宇,完全没有顾及当地印裔信徒的感受,引起印裔社会的愤怒。掌管雪州地方政府事务的民联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早前宣称,雪州已成立一个非回教事务委员会的三人小组,成员包括他本身和另外两位行政议员郭素沁和沙维尔再也,并指示各地方政府在未获得三人小组的同意前,一律不能展开任何属非回教的拆庙、迁庙的行动。

这是一个立意甚善的政策,宗教属敏感课题,应谨慎处理,避免执法官员滥权拆毁庙宇事件继续上演,在民间引起不必要的种族情绪和问题。但为什么又会再次发生这种人神共愤的拆庙事件?这是否表示所谓的非回教事务委员会的三人小组,根本是形同虚设?在拆庙事件发生后,雪州民联政府上至州行政议员、下至地方县、市议员等各级领袖,竟一概以“毫不知情”、“不知谁下的命令”等回应。

终于在9月12日和26日,刘天球先后两次发表谴责官员违抗州内阁指示外,也矢言会严厉对付涉及拆庙的官员。随后,刘天球也勒令擅自下令摧毁兴都庙的安邦再也市议会副主席哈密停职查办。翌日,刘永山、潘俭伟、李映霞等行动党的国州议员召开记者会,除了大事赞扬行动党和民联采取果断的“严厉行动”,同时也斩钉截铁地保证州政府不会姑息并将严厉惩罚任何违抗州政府政策的官员。安邦再也市议会官员自作主张,私自绕过三人小组委员会,法外立法,无视州内阁的指示而定立本身的私法来治理人民。他们漠视州政府的政策和违逆上司指示,自作主张强行拆毁兴都庙,这种仗势滥权的行为,有如“小拿破仑”般横行霸道。这种跋扈的小拿破仑行径,若加以放纵,不加以严惩,将导致自我膨胀的现象,有损雪州政府的威严。此次刘天球决心振弊起衰,义正辞严强调不会姑息违反州政府政策的地方官员,雪州人民都寄以厚望。

庙宇是公众膜拜的宗教建筑物,涉及公众的利益。地方政府不尊重宗教和信徒的权力,粗暴拆毁宗教膜拜场所的行为,如去年闹得沸沸扬扬,令印裔同胞大规模走上街头示威的兴权会大游行(Hindraf),以及强硬拆除而导致发生冲突事件的槟城威中斗母宫风波,正是导致国阵在308大选失去5州政权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显示人民已经无法容忍政府和执法官员的蛮横对待。
雪州人民殷切寄望民联政府坐言起行,采取拨乱反正的动作,彻查及严厉对付滥权渎职官员,如此始能发挥杀一儆百的作用,同时维护掌管地方事务的州行政议员、非回教事务委员会的三人小组,甚至是整个雪州民联政府的威严。

将宗教场所夷为平地实属过分行径,对多元种族、宗教和文化社会的马来西亚影响深远。而且,地方政府官员自作自为的“小拿破仑”作风确实不容忽视,如仍多方维护,找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为这些官员开脱,虽有利于本身的政治生涯,但却为威信带来极不利的影响。遗憾的是,雪州大臣卡立却宣布接受安邦再也市议会的解释,决定让市议会副主席哈密复职。

究竟安邦再也市议会和哈密的解释是什么?拆庙的调查报告是什么?刘天球口中的“严厉行动”是什么?难道指示官员停职一周后又复职就是所谓的“不会姑息”、“严厉惩罚”?这是否意味着安邦再也市议会擅自拆毁兴都庙宇的决定是对的?根据刘永山的说法,表面证据足以让刘天球采取纪律行动对付安邦市议会副主席哈密。可是事态发展至今,看不出来雪州政府会惩处这些官员。刘天球等雪州行动党议员的严惩承诺最终沦为空头支票,等于是向热烈期盼民联可以有效制衡官僚和蛮横的执法官员的人民头上泼了一盆冷水。一切承诺也只限于动听和文字上美丽的词藻。

安邦再也市议会擅自展开拆庙行动对我国多元种族的和谐氛围有极大地破坏力,但他们又受尽呵护。官僚游走偏锋,自己随意拍板定案,撕裂种族和谐的行径,雪州民联视若无睹,这无疑在助长弊政。涉及者依然好官我自为之,继续兴风作浪,徒令人民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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